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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森林公安改革 组建生态环境保护新警种

发布时间:2021-04-07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作者:佚名

  

  

  

  

  中新网呼和浩特3月31日电 (记者 乌娅娜)记者31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获悉,为组建一支强大、规范、专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新警种,内蒙古森林公安进行了改革。

  据内蒙古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唐树仁介绍,本次改革重新设立内蒙古公安厅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下划内蒙古森林公安局磴口沙漠林业分局;重新组建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调整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及所属局机构职能编制等。

  据悉,内蒙古森林公安局与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机构整合、职能融合,重新设立了内蒙古公安厅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加挂“内蒙古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牌子,为内蒙古公安厅内设机构。

  内蒙古森林公安局磴口沙漠林业分局机构职能编制下划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公安局,职能由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公安局承担。

  唐树仁介绍:“为加强与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职能衔接,提升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卫力度,我们将内蒙古森林公安局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分局更名为‘内蒙古公安厅大青山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为内蒙古公安厅直属机构,由公安厅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管理。”

  同时,为实现大兴安岭林区生态领域的完全执法,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在原有职能职责基础上,增加侦办辖区矿产、生态环境、生物安全、草原领域刑事案件职能,将监管、看守、拘留等职能划转至地方公安机关。同时合理优化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机关及所属21个分局的机构设置。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各盟市参照内蒙古森林公安局与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整合模式进行改革,推进森林派出所和地方派出所“两所合一”,森林派出所和交警大队“所队合一”。

  


原文链接:http://gat.nmg.gov.cn/information/nmg_gat47/msg22070237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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