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首家环境资源法庭在万荣县汾河入黄口所在地挂牌,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洪山出席活动。
孙洪山指出,设立环境资源专门法庭,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是贯彻省委“两山七河五湖一流域”综合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发挥司法职能保护黄河流域、汾河湿地生态环境的现实需要,是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加强基层诉源治理、服务美丽山西建设的积极探索。
孙洪山强调,全省各级法院党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推进黄河流域、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环境资源法庭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主题,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惩治、教育、修复”一体化建设,运用司法力量大力保护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在构建多元治理格局、推进生态平衡修复和社会公众参与、强化环境法治宣传等方面下足功夫,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法治化保障水平。(记者 丁国华 通讯员 靳 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