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市高法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021年度第三次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永利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中共重庆市委改革办印发<关于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听取了有关金融审判机制改革等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要强力推动改革试点攻坚突破,狠抓落实中央部署改革试点、积极争取新的改革试点、完善改革试点激励容错机制;要健全改革试点管理机制,常态化督察检查、加强台账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加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及时开展成效评估和经验总结、争取国家支持推广、加强宣传报道;要进一步完善改革工作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防范改革试点风险。
市高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戴军、王中伟、孙海龙以及政治部、研究室、审管办、民二庭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