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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高某、肖某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的司法制裁。据悉,二人此前在庭审结束签阅笔录时,不听从司法人员劝阻,持续争吵并引发短暂的肢体冲突,被现场司法警察及时制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重庆五中院司法警察支队以司法制裁审查案件立案办理。二人自愿接受法院制裁并主动缴纳罚款。图为该院司法警察向一方当事人宣读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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