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件由该院院长亲自承办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不到四个月的时间执行到位近亿元。
被执行人重庆某农业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申请执行人某银行重庆分行借款一亿多元,并以其名下位于重庆市黔江区的五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后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该农业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尚未清偿的借款本金达7700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确定由市四中法院李亮院长亲自承办,相关执行人员立即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作为抵押物的五宗土地。鉴于其中一宗土地已经被其他法院在先查封,被执行人的这五宗土地本属于一个整体,分开处置其中部分土地将影响其使用效益,减损其价值,为了实现被执行人资产价值最大化、当事各方利益最大化、执法办案效果最大化,李院长等执行人员商请首封法院移送了该宗土地处置权,并迅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从评估到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再到流拍后的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尽力压缩节点时间,各环节紧密衔接,大大提高了处置效率。其中,在一拍流拍后,执行人员沟通协调有购买意向的某平台公司参与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的竞拍,最终以9200余万元的价格成交。从选定评估机构到拍卖成交,仅仅耗时76天。
目前,市四中法院已向申请执行人某银行重庆分行支付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近9000万元,全案执行完毕。
近年来,市四中法院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渐成常态,有力带动了全体员额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审判执行质效连年位居全市中级法院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