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4月7日,宁国市法院开展春季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宁国市法院大楼前警灯闪烁,18名执行干警,5辆警车在大楼前早已集合完毕,整装待发。一声“出发!”全体执行干警立即动身,奔赴执行现场。
李某彬与张某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张某和要在限期内偿还李某彬货款6512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和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李某彬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张某和以种种理由拖延执行,甚至拒绝接听执行法官的来电,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在调查张某和名下财产时,查到其微信还有钱款,立即进行了冻结。
此次开展春季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执行法官决定将此案件纳入到行动中,驱车前往乡镇张某和的家中。执行法官赶到张某和的家中敲门时,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法官,张某和满脸诧异,在执行法官准备将其拘传至法院时,知道躲避不过,态度立即转变,当场交付了剩余货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突击执行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