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4月6日,在岳西县法院中关法庭牵头组织,菖蒲镇及某村村委会的参与下,一起邻里间相邻通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原告张某1与被告张某2系堂兄弟,2018年年初,双方因通行道路归属问题产生争议,两家为此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当时在当地派出所及镇司法所、村委会的调解下达成协议约定:被告需在其屋前池塘边上留出2.5米的公共道路用于通行,并注明池塘坝边的一棵杨树不占用路面。去年底,被告在该道路的另一侧建造停车场,导致杨树处道路不足2.5米,影响了原告家通行,为此事,当地村委会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均未果,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中关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菖蒲镇政府、派出所及原被告所在村委会进行联系,了解案情,并向原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考虑到原被告在外务工,为了节省当事人的时间,承办法官遂通知双方在开庭前回来,并联系当地镇政府分管领导一起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组织双方庭前进行一次调解。
通过一上午背靠背的调解,被告同意执行双方之前签订的协议,将其建造停车场时所占的路面部分让出来,可是原告又提出新的诉求,调解一度限入僵局。承办法官准备放弃调解,但考虑到如果就案办案,依法判决,并不能真正化解双方矛盾,达到定纷止争的社会效果,双方本就积怨较深,反而有可能在当地形成不稳定因素。于是,承办法官和镇村干部一起再次做原告的工作,临近中午,原告最终同意调解。承办法官现场督促被告施工,待其施工完成后让原告现场测量核实确认,最终原告自愿撤诉。至此,一起邻里间的相邻通行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