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8日下午,省司法厅组织召开《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修订草案)》部门座谈会,听取省级有关部门对该修订草案的意见,会议由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瑞碧主持。会上,省民宗委副主任熊国才就修订的必要性、修订依据和总体思路、主要问题及其制度设计等作了说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教育厅等三十多个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发表了意见。厅立法一处、省民宗委有关人员到会听取意见,省司法厅与会人员围绕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建设与资金支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社会事业与基层治理、监督与保障等问题,结合本单位职能进行了深入讨论。会后,省司法厅将会同省民宗委梳理部门意见,对修订草案做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