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规定,现将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起草报送省政府的《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0年6月10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我厅立法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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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