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广州市司法局坚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矛盾纠纷日常分析研判,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尽早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以法为基,护航“两委”换届顺利进行
广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广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专家服务队伍,全面动员律师行业参与涉“两委”换届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坚持关口前移。对重点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滚动式”摸排,紧盯苗头隐患,全面摸查社区(联社)党建、社区治理等现状和社情民意,及时化解一批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工作指导。抽调骨干力量担任镇(街)换届工作指导员,及时掌握民情民意,把准关键环节,全程跟踪指导、监督换届工作。
用好服务平台。利用市、区、街(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宣传渠道,编印换届选举专题宣传资料53万余份(张),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讲座、培训、咨询等活动达2300场次,进一步做好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解读,营造良好氛围。
开启法治专线。建立三级保障网格体系,依托广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专项工作小组、律师志愿团等专业力量,组建法律顾问服务“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团队,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超万件次,调解矛盾纠纷230件,为“两委”换届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以法为据,有效调解群众矛盾纠纷
近日,从化区司法局为当地村民有效调解了一起农田复耕损毁山坟的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赔偿金额上无法达成共识。经调解员多次沟通、释法、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为集体讨薪的80余名劳动者提供了专业法律咨询服务,依法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成功将一起矛盾突出的群体性案件顺利导入法治轨道,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为有效调解群众矛盾纠纷,广州市司法局坚持依法调解、应调尽调、预防和化解并重原则,准确把握当前社会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聚焦重点,整合资源,切实提高矛盾纠纷的化解质效。
及时介入调查。明确矛盾纠纷的起因过程,充分掌握事实依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调解。
整合多方力量。依靠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多方沟通协调,通过正面、积极的思想引导和法治教育,找准切入点、寻求平衡点,最大程度缩小分歧、减少冲突,控制矛盾激化。
注重科学方法。坚持情、理、法相统一,充分考虑矛盾双方的客观诉求和思想情况,做好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解读工作,打通调解过程中的难点堵点。
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推动更多调解力量向基层用力,畅通矛盾纠纷解决全流程,形成矛盾纠纷化解闭环机制,不断满足群众尤其是弱势困难群体的法治需求。
以法为刃,积极破解行业调解难题
今年3月,广州新南方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黄埔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成功调解一宗由黄埔区人民法院诉前委托调解的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当事人现场签署人民调解协议并就该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黄埔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通过现场查阅双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为双方当事人办理了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一直以来,广州市司法局不断推动建立行业调解组织,主动介入医疗、金融等行业调解领域,让调解更专业、更高效,为推进诉源治理,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辟新思路。
建立诉讼与调解高效对接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调解成本较低、方式灵活、程序便捷等优势,运用行业性调解组织的专业力量,大大提高解纷效率,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
建立多元调解研判机制。准确掌握法律底线,在法治的框架内释法、说理、讲情,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从专业角度对行业矛盾纠纷进行分析和判定,确保调解工作的良性运作。
建立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以“行业调解+司法确认”的解纷新途径,促进行业调解的专业性与法院审判工作的权威性充分融合,为行业调解提供效力保障,确保达到“1+1>2”的良好效果。
以法为径,创新探索基层治理思路
花都区狮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周国就个人调解工作室”是继广州市首个镇级“大调解中心”——花都区狮岭镇人民调解中心后首设试行的个人调解工作室。成立至今,已成功调解矛盾纠纷68件,接待上访群众38多人次,接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受理访前调解案件35件,成功化解信访案件5件。
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广州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以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打造个人调解工作室品牌为手段,为群众与群众、群众与政府之间架起相互沟通的桥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助推基层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把握选人用人的关键环节。精心挑选具备扎实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加入调解工作室,充实调解队伍力量,确保人岗适配。
找准法理情结合的有效方式。多采用群众乐于倾听的语言、易于接受的方式,访民情查民意,总结纠纷产生原因和矛盾争议焦点,选准当事人利益平衡点,找准彼此谅解融合点,将调解难题一一化解。
建立全过程法治跟踪机制。安排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律工作者值班。创新推行“初访必调、访前荐调、访后续调、调后问效”的调解工作原则,在群众上访前主动介入,将司法解释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融入政府综治信访工作中,为依法处置信访案件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