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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交管局部署开展城市工程运输车综合治理行动

发布时间:2021-04-15 来源: 吉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总体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通行秩序,压降涉及工程运输车道路交通事故,日前,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制定并下发了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城市工程运输车综合治理行动,全面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通行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全省各地交警部门将按照“抓源头、强执法、推共治”的总体思路,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精心组织部署,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路面管控,实施部门联动,推动静态违法入场查、动态违法上路查,实现上路前、行驶中、违法后全流程覆盖,人、车、路、运输企业、建筑工地全方位覆盖,形成企业动态监控、路面执法查纠、源头倒查惩戒一体化闭环监管机制,做到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处理率、检验率、报废率达到100%,工程运输车闯红灯、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肇事肇祸明显减少。

  各地交警将加强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建设工地和重点线路的重点排查,科学建立基础台账。要重视源头治理,严把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重点线路基础、工地源头出场、车辆通行审核等多项安全关,全面提升安全水平。深入开展路面执法查纠、场地突击检查、动态监控倒查,切实形成高压态势。要强化部门联动、协同监管、深度调查、联动惩戒、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效推动协同共治。同时,还要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快处快赔。

  此次综合治理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今年4月底前为摸底排查阶段,各地交警部门全面摸排工程运输车、驾驶人、运输企业、建筑工地、重点线路等,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治理重点。5月至11月是集中治理阶段,各地交警部门联合相关部门,督促相关单位消除车辆、驾驶人安全隐患,推动落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集中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夯实安全基础,加大管控力度。今年12月是巩固深化阶段,各地交警部门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的工程运输车管理模式。


原文链接:http://gat.jl.gov.cn/zwgk/ghzj/202104/t20210415_8027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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