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在重庆市大足区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在大大提高诉讼效率的同时,确保了患有精神疾病的被申请人温某按时出席参与诉讼,便民效果显著。
2020年10月25日9时许,被申请人温某突发精神病,怀疑阮某要驾车撞自己,遂在温某家外马路上将阮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拦停,手持菜刀将阮某的面部和左手手掌砍伤。案发后,公安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将被申请人温某抓获归案,经检验鉴定,阮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温某案发时处于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发病期),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目前约束在重庆市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进行康复治疗。
大足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为温某指定了诉讼代理人,有效保障温某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与温某的主治医生、法定代理人取得联系,驱车前往重庆市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向温某送达起诉书副本,询问其对案件的意见,并向其主治医生、法定代理人了解了温某的身体和精神状况。经过对本案基本情况的掌握,为避免对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员因长途押解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大足法院决定将开庭地点从机关大院移至住院病区,实行巡回审判。随着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法庭秩序良好,被申请人温某情绪正常,庭审顺利结束。庭审后,针对被申请人温某以及法定代理人提出的疑问,合议庭进行了耐心的解答,消除了温某心底的疑虑,表示会配合医院积极治疗。
大足法院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以此次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转变审判方式,提升审判效能,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