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4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唐某家属将写有“人民法院为人民 为民解忧暖人心”“人民法官为人民 不是亲人似亲人”的两面锦旗送到零陵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涂永清和执行法官胡翠军手中,并对他们一系列暖心执行举措表达谢意。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案件生效后,被执行人曾某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2017年7月24日,该案立案执行,执行法官依法查询被执行人曾某某的银行卡、不动产、证券、公积金、保险,均显示无财产可执行。之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曾某某户籍所在地查找线索,但因曾某某举家外出打工,一直找不到被执行人,案件执行陷入僵局。申请执行人唐某因此次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小便失禁,双下肢截瘫,只能坐轮椅,医疗费和生活压力让这个家庭十分困难。
考虑唐某家里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先后两次对唐某进行司法救助,争取救助金130000元帮他一家渡过难关。同时,执行法官加大执行力度,将被执行人曾某某加入了限制消费令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官获悉曾某某虽在广东务工近四年未归家,但在农村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洋房的线索。对被执行人曾某某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却对唐某赔偿款分文未付的行为,执行法官认为构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罪,应移送公安机关。
为固定证据链,执行法官先后六次到被执行人曾某某户籍所在地祁阳县茅竹镇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收集拒执材料及线索,并邀请祁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助查封了被执行人曾某某在农村修建的三层小洋房。2020年12月,零陵区公安分局对该拒执案件立案侦查。2021年3月,被执行人曾某某被抓捕归案。被执行人曾某某亲属联系承办人,希望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愿意给付50万元赔偿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涂永清和执行法官胡翠军立即组织双方面对面做工作。2021年4月6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曾某某当庭给付现金5万,银行转账35万,剩余10万元每月支付5000元,申请执行人放弃剩余赔偿款,并出具谅解书。
近年来,零陵区人民法院加大对拒执行为打击力度,通过移送拒执,以打促执,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