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4月20日,霍邱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前往八里村开展了一次巡回法庭活动,就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进行现场开庭审理。
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前,了解到被告有一子尚未满4周岁,且无人帮忙照看,考虑到被告的特殊情况及本案具有普法宣传教育意义,法官决定特事特办,利用背包科技法庭设备,将庭审开到当事人家门口,这样既可以方便当事人,又能通过这次庭审对旁听群众进行普法。
由于被告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对案件的法律适用知之甚少,且无代理人。为保护被告的诉讼权利,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详细告知被告其享有的权利义务,并对被告的疑问一一进行了解答。庭后,法官组织双方调解,也对旁听群众开展了普法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