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观察 > 西城法院第三期“直通车普法讲堂”开讲

西城法院第三期“直通车普法讲堂”开讲

发布时间:2021-04-29 来源: 北京法院网 作者:佚名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西城法院民四庭庭长王辉,法官张燕燕、黄秋平做客第三期直通车普法讲堂,针对老字号企业代表普遍关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权等相关问题,与内联升、荣宝斋、天福号、清华池四家老字号现场连线以案释法、答疑解惑。

  老字号企业历史悠久,产品质量过硬,品牌价值突出,行业口碑极佳,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因此,一些商家故意使用与老字号品牌相似的招牌或者标志,通过“傍名牌”沾名气,来吸引眼球、扩大市场、快速获利。遇到此类情况,老字号企业应该如何维权?

  关于仿冒包装、装潢是否构成混淆的问题,张燕燕法官表示,包装、装潢越近似,相应地越容易导致混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如果擅自对他人具有一定影响的产品包装、装潢进行仿冒,必然会导致特定范围内的公众混淆,从而使得原本属于他人的交易机会流失,阻断产品本身与他人的联系,获取不正当的交易机会,甚至破坏他人商誉。

  关于停用的字号能否主张权益问题, 黄秋平法官表示,老字号停业后能否享有权益,以及谁可以主张该权益,应当从与老字号相关的历史沿革角度进行分析。如果可以连续追溯企业变革进程,那么最后继承字号的主体有权作为案件的适格原告参加诉讼。至于相关权益最终能否得到支持,则要看字号影响力的持续程度。比如,根据新闻报道、消费者调查等资料可知老字号近年来仍然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相关公众仍将老字号积蓄的美誉度与其早年经营者相联系,则该字号仍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其所享有的历史商誉、知名度以及潜在的商业价值仍持续存在,应受法律保护。

  王辉庭长提醒,“傍名牌”破坏了法律法规,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损害了知名企业声誉。经营者应该树立公平、诚信的竞争理念,依靠投机取巧难以建立起品牌的忠诚度、信任度、追随度,更无法在市场竞争中长久立足,主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以自身优良品质和优质服务拓展市场,才能赢得客户认可。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4/id/5999275.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