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真的没有想到这笔钱还能要回来。我当初来法院起诉,以为你们找不到被告会走过场,没想到你们那么用心为双方进行调解。我真真正正地感受到法官在用心办案,维护了老百姓的利益。”这段话真实体现了老百姓最质朴的想法。
据了解,原告石某为被告刘某装修房屋。施工完毕后,刘某以经济困难为由,一直未支付全部装修费用。期间,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刘某不知所踪,电话、微信都不回复。石某无奈之下,诉至东丽法院。
接收到案卷后,法官助理杨红侠注意到起诉状上并没有刘某的具体身份信息,仅有姓名、住址及电话。依程序向刘某邮寄应诉材料被退回后,法官在一个月内多次尝试,终于与刘某取得了联系。但刘某并不配合送达工作,后经法官耐心劝解,刘某答应接收应诉材料并出庭应诉。
在完成送达程序后,主审法官张宇鑫发现全案证据仅有一份装饰装修合同及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过与刘某电话沟通,刘某自述装修中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其不付装修款实为事出有因。考虑到刘某目前在老家,路途遥远,且案件标的额仅有几千块钱,张宇鑫利用开庭前的时间,与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积极协调双方进行调解,尤其是对刘某进行了释明法理,耐心劝导。最终,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刘某随即支付了装修款。
随后,石某来到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并为张宇鑫送来了锦旗。借助这个机会,张宇鑫还不忘向其进行普法,提醒石某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填写好双方的信息,对合同主要内容也要约定明确。
在送走当事人后,张宇鑫表示,这是今年结案标的额最小的案子,可是花费的精力却不比标的额上百万的案子少。为群众办实事,就是要体现在每个案件中的点点滴滴,这不单单是一句口号,更是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只有心里装着群众,才能干好实事,造福一方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