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并在讲话中首次将之上升为国家战略,掀开了京津冀三省市发展新的历史篇章。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7年来,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人民法院积极承担起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光荣使命,始终保持政治站位高度,强化责任使命担当,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完善体制机制,司法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
春日的渤海之滨,海浪滔滔,万象更新。2021年3月26日下午,京津冀司法协作座谈会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带队,天津市主要负责同志、京津冀三地高级法院院长及相关人员齐聚天津,总结经验,畅谈问题。
“要完善京津冀司法协同制度机制,发挥京津冀法院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京津冀司法协同工作规划制度,加强三地司法政策措施之间的统筹协调、综合配套。”座谈会上,周强院长一语点明了人民法院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应继续坚持的方向。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
7年间,最高人民法院一马当先,先后制定发布了《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为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司法政策性文件,研究批复《关于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及所辖基层人民法院案件管辖问题的请示》,建立和实施京津冀法院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了京津冀法院联席会议和三届京津冀司法论坛,建立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平台。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带领下,三地法院谋定而动,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努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5年3月,北京、天津、河北三地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书,明确了三地法院协作执行的事项,实现了三地办案的“同城效应”;
2017年底,河北法院组织召开京津冀晋吉“五地”执行联动协作年会,推动执行指挥平台互联互通,探索建立“联合布控、及时移送”的拘留协作平台;
2018年,京津冀三地法院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相互委托查控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办理执行案件,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2019年6月5日,京津冀三地高院共同签署《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 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开启了京津冀法院构建全方位司法协作体系的新篇章。
立足审判职能,司法协同尽显“同城效应”
4月21日,记者走进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在跨域立案窗口,正进行跨域立案的施某吸引了记者的注意。
施某因为承揽合同与一家河北省的公司起了纠纷。“在打官司前,我就想找法院问问,就来到了离家不远的南开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施某说。当值法官助理陈晨在了解情况后,告知他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管辖法院应该是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现在法院可以进行跨域立案了,在这儿今天就能把案立上。”
在征得施某同意后,立案干警对施某的起诉材料拍照上传,并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传送给泊头市人民法院。经泊头市人民法院审查,该案符合立案条件。7分钟后,施某就收到“您好,您的案件已立案受理”的短信。
这种便捷始于2019年8月2日。这一天,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京津冀法院跨域立案全覆盖”启动仪式,京津冀三地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跨域立案全覆盖。
“现在跨域立案的方式更加多元化了。”分管立案工作的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晓滨介绍说,京津冀三地法院除了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跨域立案服务窗口,还采用中国移动微法院手机微信小程序、外网电脑+扫描仪、导诉机器人、跨域立案一体机等多种形式,使当事人在家门口就能实现跨域立案。
协同不止在立案方面
当前,京津冀三地法院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等纲领性文件的总要求,陆续建立了京津冀破产审判协调机制,推动构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执行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建立“联合布控、及时移送”的强制措施协作平台,实现执行办案等方面的“同城效应”。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北京高院院长寇昉说,北京法院积极与天津、河北法院沟通协调,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司法协同落实落地。针对大兴国际机场地跨京、冀两地存在的管辖问题,北京高院经与河北高院协商沟通,及时下发通知,明确了机场投入运营后相关行政、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在跨省域管辖方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自2017年10月起受理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上诉案件,三年共受理天津环境保护行政上诉案件31件。
天津高院院长李静介绍,天津法院主动加强与京冀法院在委托执行、异地执行、信息查控等方面协作。2017年以来,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北京法院、河北法院分别向天津法院委托查控被执行人存款、股权、不动产及车辆等信息7814件和4548件。天津法院分别委托北京法院、河北法院查控被执行人相关信息3931件和8094件。天津法院与北京、河北法院共同参与的唐山燕南水泥有限公司执行一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河北法院则在省市县各层级全面对接、环京津各法院紧密协作上加大助推,通过签订一系列合作框架协议,形成覆盖法院工作多方面的立体化司法协作机制。三地法院深化环资审判协作,推动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建立京津冀破产审判协调机制,推动构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人才资源上,三地法院利用各种形式不断深化交流合作,据河北高院院长黄明耀介绍 ,“河北法院与京津法院互派人员挂职交流,联合举办各类论坛、业务培训班,推动司法能力协同提升”。
保障千年大计,创新和绿色融于“未来之城”
4月20日的雄安新区街头,塔吊林立、热火朝天。这是雄安新区普通的一天,也是改革创新的雄安新区发展着的每一天。
眼下,这片177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16万余名建设者挥汗如雨,200多项重点工程项目正在推进,大规模建设不舍昼夜。
护航千年大计,恰是风华正茂。“雄安画卷”徐徐铺展之际,雄安新区法院人正砥砺前行、接续奋斗,不断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未来之城”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这天,一场分量满满的揭牌仪式,正在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进行。
来自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安、检察等部门相关负责人齐聚雄安中院,共同见证雄安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挂牌。
“推动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雄安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峰说。
为服务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激发干事创业活力,雄安中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并连续两年举办“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线上宣传周活动,积极回应新区建设发展中各类创新和开放主体的司法关切和需求。同时,雄安中院在全区法院正式推行“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承诺制度”,引导和约束当事人诚信诉讼,进一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数据显示,近两年来,雄安中院公正高效审理知产案件51件,在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大背景下,让更多的企业能够安心前来。
擘画千年大计,司法护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苍劲秀美的起笔。
被誉为“华北明珠”的白洋淀,是华北平原最大的淡水湖泊和湿地生态系统。白洋淀综合治理则是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规划,新区未来的“蓝绿空间”占比将达70%。
2020年12月10日,白洋淀环境资源法庭揭牌仪式在安新县人民法院举行。这是河北省首家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的专门化法庭。白洋淀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雄安新区范围内依法应当由基层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类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及所产生的执行案件,为雄安新区环境综合治理和白洋淀生态修复提供司法保障。
白洋淀环境资源法庭员额法官张克松是土生土长的白洋淀人,从小生长的村落四面环水,是名副其实的“纯水区人”,他对白洋淀有着深厚的感情。
近几年安新法院审理了几起实刑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和非法狩猎案件,并组织干警深入淀区普法宣传,张克松总是冲在第一个。在法院的努力下,淀区百姓深受触动,大家逐步意识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旧发展理念已然一去不复返了。
“只要老百姓的环保意识上来了,那么白洋淀就会越来越好。”张克松说。
数据显示,如今的白洋淀在多方的努力下,水质由劣Ⅴ类转为Ⅳ类,局部达到Ⅲ类,水天一色、波光粼粼、游船往来、水鸟翔集,俨然一派人淀和谐共生的美丽图景。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雄安中院院长刘光辉介绍说,雄安中院自成立以来,各项工作多点开花,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充分发挥雄安新区的技术资源和政策优势,将智慧法院建设与雄安新区智慧城市建设一体规划部署,积极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科技成果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积极探索建立运转高效的大部制管理模式;打造高标准的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等,切实为服务保障新区高质量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驾护航。
“雄安法院因雄安而生,伴雄安而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雄安法院将持续发力,奋力书写精彩纷呈的雄安司法故事。”刘光辉表示。
成就载入史册,征途未有穷期。如今的雄安,每一天都是新的,在这片干事创业的沃土上,年轻的雄安法院人正在创造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