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合川法院龙市法庭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双方当事人分别在合川和新疆,相距两千多公里,但该案当天立案,当天便调解完毕。
唐某与申某原本是一对夫妻,双方于2014年生育一子。2016年11月,两人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申某抚养。后,由于孩子事实上一直由唐某抚养,唐某遂到龙市法庭起诉,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发现,申某目前远在新疆,若要回合川参与庭审十分不便,立即主动联系了唐某、申某,询问其是否愿意通过微信进行调解。
在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肯定答复后,法官立即建立了一个微信群,搭建起了合川与新疆沟通的“桥梁”。经法官释法析理,三十分钟后,这起案件调解成功。
“真没想到一天便能解纷。这样的‘隔空’调解,真是省时又省力!”法官的快速解纷,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