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璧山法院执行局开展劳动争议案件执行案款集中兑付活动,现场为杨某某等28位劳动者集中兑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06万余元。
杨某某等28位劳动者与璧山某建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璧山法院判决该公司需支付杨某某等28名原告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共106万余元,但该公司一直未履行法定支付义务,杨某某等28人遂向璧山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璧山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开辟绿色通道、紧抓办案进度,优先执行、主动执行、快速执行。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鲍仲容立即着手对该公司财产信息进行查询,查询到财产信息后第一时间对其中涉案款项进行了冻结。
由于银行系统方面的规定,该笔款项若通过一般采用的线上扣划的方式到法院执行案款专户需要15天。为了让28位劳动者早日拿到工资报酬,执行法官和法官助理迅速前往中国农业银行大兴支行,通过与银行进行协调,在银行柜台顺利将涉案款项划入法院账户。回到单位后,鲍仲容立即通知办理案款支付的同事尽快做好案款支付手续,并向领导汇报了开展案款集中兑付的实施方案。
4月12日上午九点,艳阳高照,执行局干警早早在执行大厅门外准备妥当,等待28位申请执行人的到来,干警们分工配合,不到1小时便为民工兄弟们办理好了领款手续。
辛辛苦苦的“打工人”终于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血汗钱,在案款集中兑付的当天,大家特意为璧山法院执行局送来了写着“执行快速,真诚为民”的致谢锦旗!该系列案件的顺利执结,也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璧山法院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综合运用执行信息化手段、失信曝光、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强制措施力度,切实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加快财产处置变现,捍卫劳动者合法权益及辖区社会安全稳定,有力维护司法权威,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开新局、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