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平法院在审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对哄闹法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陈某等叔侄三人作出司法制裁决定,对其每人罚款2万元。
陈某权、孙某与陈某是一起法定继承案件的当事人。父母去世后,陈某华将弟弟陈某权等兄弟三人诉至法院,要求对遗产进行分割。孙某是陈某权的妻子,陈某是陈某华的儿子、陈某权的亲侄子。双方积怨已久、矛盾激烈。庭前,承办法官多次强调当事人应理性应诉、避免发生争执。
然而庭审中,陈某权与妻子孙某经法院准许离开法庭时,陈某权途经侄子陈某身旁主动拍打陈某,妻子孙某摘掉口罩后主动殴打陈某母亲头部,引发法庭秩序混乱。随后,陈某在法庭内用手多次殴打孙某头部,并不听众人劝阻,将孙某推倒,致隔离护栏倾倒。审判人员及法警发现后立即予以制止。
此时,陈某权行至法庭外走廊时,听闻侄子陈某殴打妻子,试图冲入法庭内,被哥哥陈某华阻拦。陈某权遂扯掉哥哥口罩并对其进行殴打。陈某闻讯后,在陈某权已经被他人拉到走廊上时,冲上前将陈某权踹倒,并持续踢踹。后陈某打人的行为再次被法警和其他人阻止。
陈某权、孙某、陈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庭审秩序,违反法庭规则,妨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陈某权、孙某同时有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为维护法庭秩序,捍卫法律尊严,昌平法院依法对三人作出了每人罚款2万元的决定。
法官提示:
法庭是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重要场所,是神圣、庄严、不可侵犯的,法律尊严不容践踏。不论是诉讼参与人,还是其他旁听人员,都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对于以非理性方式在法庭上肆意发泄不满情绪,哄闹、扰乱法庭秩序,藐视司法权威,妨碍审判工作正常运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