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您好,我是申请确定于某某监护人一案的申请人李某某。我母亲原本就患有阿尔采末氏病性痴呆,现又被确诊癌症,急需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我父亲患有多种疾病,弟弟还患有孤独症,全家的重担都在我一人身上,请您尽快确定监护人,帮帮我们吧。”李某某边说边止不住抽泣着。
“您放心,实际情况我都了解了,我会尽快审结此案,您一定要坚强,好好照顾好家里人,他们还需要您。”
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西青法院瞄准司法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找准病灶、深挖病根、靶向施治,解民忧、顺民意,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了解,该案系李某某与于某某申请确定监护人一案。李某某作为女儿,多年来为医治父母病患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近期,其母于某某又被查出患有恶性肿瘤,这无疑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故李某某急需申请确定自己为母亲于某某监护人,这样就可以依法变卖母亲所有的房屋来为父母求医治病。
承办法官王剑辉在了解实际情况后,考虑到申请人家庭困难、情况紧急,第一时间前往司法鉴定中心,与鉴定单位沟通协商,希望其能尽快为申请人出具司法鉴定书,鉴定被申请人于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司法鉴定书出具后,王剑辉立即适用特别程序开庭审理此案,并于次日作出判决,确认了申请人于某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申请人李某某为于某某的监护人。
该案得到了快速圆满的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