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广告一直被视为影响城市美容的“牛皮癣”,不仅损害了城市的文明形象,同时也造成了社会诚信缺失,容易滋生诈骗犯罪。日前,长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街头小广告,打着“办证”的幌子实施诈骗的案件。
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期间,被告人杨某在重庆、四川等地四处粘贴办证广告,以能办理各种证件的名义,通过微信收取被害人办证费用,后又以要求被害人保证其送证人的安全为由,继续骗取被害人缴纳保证金。杨某采用该种方式共骗取21名被害人办证费、保证金共计3649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诈骗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的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日常生活中,街头小广告骗人的事件时有发生,但仍有人存在侥幸心理,想要走捷径,最后落得“钱证两空”,甚至身陷囹圄。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妄图以办理证件为由骗取他人财物的假证制造者们,也因触碰法律红线而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