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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黄河】济南、青岛将设劳动法庭,跨域专审劳动争议案件

发布时间:2021-05-08 来源: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五一劳动节即将到来,4月2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通报全省维护劳动者权益纠纷案件审判情况及典型案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更加活跃,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持续多发。

  据统计,我省法院2018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34249件,2019年审理37782件,2020年审理36103件。

  从案件审理情况看,我省劳动争议纠纷呈现以下特点:

  因职工加班费、年休假、社会保险金、下岗失业待遇等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有所增加,涉及互联网新兴产业、新行业、新业态的劳动关系认定,比如外卖小哥与网络电商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

  有些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劳动者人数较多,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影响所在企业的部分职工甚至全体职工的权益。

  受经济转型及疫情等多种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停产歇业,支付能力严重下降,受到客观因素制约以及法律宣传不到位等因素影响,部分劳动争议引发的矛盾难以得到有效化解。

  在依法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山东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始终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并重,把保护劳动者眼前利益、现实利益同保护劳动者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结合起来,努力寻求劳资双方利益的最佳平衡点和结合点,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

  法院坚持以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价值取向,对客观真实的劳动关系依法予以认定和保护,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自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保持相对稳定、增幅收窄,说明我们在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加强诉源治理方面,已初见成效。

  与普能民事案件相比,劳动争议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比如在受理范围、案件管辖、诉讼主体、举证责任、诉讼时效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均有自身的特点,而且涉及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众多,对法官的业务能力、审判思维和办案方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针对这一特点,省法院正在推动全省法院探索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化审判工作,今年上半年将指导和支持济南、青岛等有条件的地方,在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庭,跨域集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强化诉调对接,快速办理案件,妥善调处纠纷,切实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新黄河记者:陈彤彤)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704871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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