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9日讯(山东综合广播记者 郭婉莹)今天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更加活跃,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持续多发。据统计,山东省法院2018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34249件,2019年审理37782件,2020年审理36103件。从案件情况看,山东省劳动争议纠纷呈现以下特点:
纠纷类型多样。除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传统劳动争议案件外,因职工加班费、年休假、社会保险金、下岗失业待遇等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有所增加,涉及互联网新兴产业、新行业、新业态的劳动关系认定,比如外卖小哥与网络电商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
群体性纠纷敏感度高。有些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劳动者人数较多,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影响所在企业的部分职工甚至全体职工的权益,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有些案件行业关联度高,处理结果有一定的示范效应,社会关注度较高。
矛盾纠纷化解难度加大。受经济转型及疫情等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停产歇业,支付能力严重下降,受到客观因素制约以及法律宣传不到位等影响,部分劳动争议引发的矛盾难以得到有效化解。
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永生介绍,下一步 ,全省法院的主要工作是:
加强专业化审判工作。与普通民事案件相比,劳动争议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比如在受理范围、案件管辖、诉讼主体、举证责任、诉讼时效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均有自身的特点,而且涉及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众多,对法官的业务能力、审判思维和办案方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这一特点,省法院正在推动全省法院探索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化审判工作,今年上半年将指导和支持济南、青岛等有条件的地方,在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庭,跨域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强化诉调对接,快速办理案件,妥善调处纠纷,切实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
优化案件处理方式。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工作的调研,指导中院和基层法院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区别案件不同类型、不同情况,采用不同处理方法,努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质量、效率和效果,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对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处理,鼓励劳动者与企业共渡难关。对那些因产能过剩倒逼退出的企业,加大审判和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权益。
完善诉源治理格局。进一步加强与工会、劳动仲裁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优化调处劳动争议的资源,健全多层次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与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对地区、行业影响较大的产业结构调整,要加强风险预判和评估,提前制定劳动争议处置预案,努力把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广大劳动者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