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合作机制》,4月30日上午,天津一中院与市妇联联合研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勇,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莉及民一庭家事审判团队,市妇联副主席赵文艳等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一中院介绍了2020年以来涉婚姻家庭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市妇联介绍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具体工作,双方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合作机制的运行、典型案例进行了交流,同时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式进行了深入讨论,就加强婚姻家庭案件诉前调解、创新调解员培训模式、少年犯心理辅导、协同搭建调解为主、预防为重、协调联动、法治保障的多元共治体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张勇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法院与妇联组织的沟通联系,创新合作方式,落实合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将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和妇联组织维权职能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家庭的和谐和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