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为加强反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工作,近日,宜章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华、钟某强等八人电信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主犯李某华、钟某强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六年和五年的有期徒刑。其余六名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八名被告人的关系十分亲密,有夫妻兄妹、亲戚朋友,成员之间分工明确,是一个典型的家族式诈骗团伙。”该案主审法官彭忠光介绍。
经审理查明,2020年6月,被告人李某华、钟某强两人共同出资,成立销售男性保健品的工作室用以实施诈骗。李某华负责工作室全面工作,钟某强兼任销售客服,李某华妻子担任财务和售后,又先后雇佣五名亲戚朋友帮忙。八名被告人利用非法购买登记有姓名、电话号码、住址的公民个人信息,通过电话进行前期推销诈骗,将实际价值只有9元的糖果包装成498元的补肾壮阳保健品,告诉对方只需支付49元或59元不等的快递费就可以免费领取,后利用编造的话术,吸引已签收的客户进行复购。该工作室通过收取快递费、包装费和复购费进行盈利,截至2020年9月被查获,涉案诈骗总金额已达20余万元。
宜章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华、钟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技术手段以编造的话术,对客户实施诈骗,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两人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达十万余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余六名被告人明知被告人李某华、钟某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结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所在村村支两委干部以及部分村民代表旁听了案件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