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断卡”行动以来,国家严厉打击非法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的违法犯罪,从根本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态势。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男子张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千元。
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男子张某以营利为目的,先后有偿收购匡某等10人名下的银行卡共计19张,并将收购来的一部分银行卡予以贩卖给其上线“王快马”,从中获利2000余元。2020年10月20日,张某在平江县被抓获时,公安机关从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里现场查获其非法收购的银行卡9张。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主动代其缴纳罚金和违法所得,依法可以对其从轻、从宽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