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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法官巧解邻里恩怨

发布时间:2021-05-15 来源: 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我家屋顶都被水泡烂了,你家得负责!”

  “你家漏水跟我家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不赔!”

  据了解,两位当事人系楼上楼下的邻居,前不久,楼下住户发现自家屋顶漏水情况越来越严重,便多次找到楼上邻居要求赔偿,但其始终以“维修好了”为由拒绝任何赔偿。经过居委会、派出所等多方协调后无果,楼下住户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楼上邻居对其赔偿并申请法院对漏水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东丽法院程琳法庭法官卢玉岭受理该案后,迅速组织双方质证并对鉴定事项进行询问。卢玉岭明确告知被告漏水损失鉴定要收取5000元的鉴定费,其面临高额的鉴定费用和原告诉请的12000元的赔偿金,对此,被告居然表现出“破罐破摔”的态度。

  “这个案件事实清楚,作出判决很容易。但两位当事人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如果因此结了怨,导致邻里不和,对他们而言真的算好结果吗?”卢玉岭心想,“依法判决的同时,能帮他们修复关系就更好了。”

  于是,卢玉岭找到原告,“要是被告愿意一次性给付8000元,我就把鉴定申请撤回”,原告痛快地说道。这下卢玉岭心里有了底,马上找到被告对其进行思想动员:“漏水这件事本来就是你的责任,如果走鉴定程序的话,你不但要赔偿原告漏水的损失,还多要承担5000元鉴定费用,邻里关系也会走向恶化,都是多年的邻居了,何必呢?”在法官反复劝说之下,被告终于接受了调解意见,当庭取来8000元给付原告。双方冰释前嫌,重新握手言和。

  “对不起,我回去就把管道再修一下,不会再让您家屋顶漏水了。”

  “哎,我之前跟您说话时语气也不太好,修管道时我给您帮忙吧!”

  看着开庭前面红耳赤的当事人,庭后变得和和气气,卢玉岭会心一笑。


原文链接:http://t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5/id/60375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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