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坚持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作为重点,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集中开展对农民工讨薪等案件的专项行动。
被执行人孙某挂靠在通化市某装饰有限公司,并承包了通化市某工程施工项目,在2018年-2020年期间 ,雇佣刘某某等8人为其打扫卫生、做饭等,工资日结。但在这期间,孙某给付了一小部分工资,由于其经营不善,工程施工项目无果,剩余部分工资共计两万多一直拖欠未给付,被执行人孙某也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等8人无奈之下,诉至法院,申请进入执行程序。自进入执行后,执行局立即对被执行人孙某展开多方调查,多次往返长春通化,最终与孙某取得联系,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将孙某拘传至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期间召开了听证会。通过不断释法明理和沟通,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家中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目前还款的确有难度。
刘某某等8人年龄均在50-60多岁,出来打一份工实属不易。法院既要尽最大能力保障农民工工资,也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最终,双方在法院的帮助下,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孙某提供了一位担保人,先给付给了刘某某等8人一万元钱,剩余按月偿还,年底前还清。此举既解决了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等8人生计的燃眉之急,又保障了后续执行款能够全部执行到位。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活力。对于老百姓来说,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东昌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