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法官,太感谢你们了,我的案子立案才七天,就能拿到执行款了,法院办事的效率真的太高了,为你们点赞”。近日,铜官区法院在执行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时,充分利用网上执行事项委托平台,申请执行人曾某于立案后七天就能顺利拿到全部执行款,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申请执行人曾某与被执行人方某因感情破裂于2018年3月离异,双方约定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某处房产归曾某所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2019年,因方某欠某银行借款未还,涉案房产被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进行了拍卖,拍卖款项在偿付方某欠款及支付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535686.89元,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书面通知方某领取该款项,方某未领取。
2020年8月,曾某向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涉案房产的拍卖余款535686.89元归曾某所有,2021年元月,该院判决支持曾某的诉讼请求。2021年4月20日,曾某持生效判决书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当日立案。案件移交到执行局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方某,均联系不上。后执行法官联系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了解涉案款项的现况。2021年4月26日,该院利用人民法院指挥管理平台办理事项委托,委托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取涉案执行款,4月27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即回复称提取执行款事项已完成,该院即通知曾某来办理领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