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芜湖市部署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务求做到清理过程扎实有序、清理结果衔接统一。
一是协调联动高效,摸清“底数”。认真落实《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明确清理范围、实施步骤、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对相关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件、逐条、逐项排查。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目录,列出“明白账”,制定“流程图”。建立联系人工作制度,全程跟踪指导,及时纠偏扶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清理工作。
二是细化过程管理,力求“精准”。明确清理主体。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配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应清尽清、不留死角。严格清理标准,建立工作台账,制作清理统计表,做到程序规范。
三是注重结果应用,突出“实效”。高质量报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对完成的清理工作查漏补缺,确保清理结果相统一。及时在政府和部门网站公布废止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做到持续深化、破立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