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切实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抓手,通过落实“领导责任、素养提升、考核促进、效果强化”,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制度。统筹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定任务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出庭出声。
二是加强培训,强化意识。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不断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法律意识,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能力。
三是加强督察,强化考核。全面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制定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督办提醒、约谈、通报等问责方式,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四是加强监督,强化效果。针对疑难案件加强专题研究,客观分析问题,细致推敲答辩。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行政诉讼执法检查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专项监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