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小平李小丽)5月20日上午,酒泉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对肃州区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分别深入东南街道办事处、西南街道办事处和西峰镇,采用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调查了解了肃州区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改革的工作进展、主要成效和困难问题,并指导了基层司法所工作。
调研组在肯定肃州区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的同时指出,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服务的有力举措。司法行政机关要自觉扛起这一重大责任,立足工作实际,积极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升基层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要尽快确认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司法局要按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的规定,按程序申报确认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保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在主体合法的基础上依法开展。要加强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规范指导。切实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高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努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水平。加大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切实解决实务操作难题、顺畅行政执法流程、严肃行政执法作风,打造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良、人民群众信得过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不断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行稳致远。(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