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婷)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作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近年来,甘肃省玉门市积极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将“枫桥经验”贯穿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
将心比心,增强群众信任感。由于行政复议申请人往往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是带着不满和不安的心态来申请行政复议的。因此,在接待过程中,不论来访群众的态度好坏,有多大怒气和怨气,玉门市司法局工作人员都会从一个忠实听众的角度出发,以平和亲切的态度认真仔细聆听群众讲的每一句话,详细地做好记录,并耐心细致地向申请人做好法律宣传和解释工作,以此赢得来访群众的信任。
分门别类,提高纠纷化解精准度。玉门市优化以往单一固化的书面办案模式,突出案情分析,强化针对性调解。对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执法自由裁量权案件,在查清事实、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原则,进行调解,努力使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对执法行为存在瑕疵案件,督促执法单位主动纠错;对申请人诉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力求最大限度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效果。
多方参与,提升纠纷化解质效。玉门市积极推动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依托司法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引入基层自治组织调解力量,邀请市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行业专业调解委员会、社会律师等,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方式,对行政纠纷进行调解,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下沉、前移,更好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玉门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