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房地产纠纷而言,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查封是实现当事人财产权益的有效方式,但由于案件复杂办理周期较长等原因,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往往会对业主后期产权登记造成影响,导致长期办不了房证问题。
近日,省法院执行局协调指导处接到吉林市某法律服务中心提出关于解决因查封小区土地使用权造成购房百姓长期办不了房产证问题的请求建议,反映吉林市某小区房屋因查封导致业主不能办理产权登记问题。收到建议后,协调指导处迅速开展工作,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阅卷,多次向吉林中院及该法律服务中心了解情况,确定办理方案。5月8日,召开由律师、社区负责人及业主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为详细了解案情,尽快找到妥善解决方案,5月11日,省法院执行局协调指导处到吉林市召开由吉林中院、吉林市房产登记中心、某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参加的协调会。
经了解,案涉两个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因开发商经济纠纷被法院查封后,导致456户业主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进而导致部分业主孩子无法就近办理入学手续等问题。经过与政府不动产登记部门沟通,由于每起房屋交易的具体情况不同,法院不宜直接提出司法建议。依照现有法律规定,业主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办理产权登记问题。但囿于审判程序时限较长,为尽快解决上述两个小区456户业主办房证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经反复研究,省法院执行局协调指导处制定了专门工作方案:一是成立专班,专案专办。要求吉林中院对案涉小区回迁业主和交全款的购房业主的相关证据材料立即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马上解除查封,以便于业主办理房证。二是集中管辖,统筹办理。因案涉小区部分土地使用权被三家法院先后查封,依法将案件统一指定由该小区所在地法院办理,解决业主的合理诉求。三是加强指导,限期办结。针对上述案件办理进程,省法院执行局协调指导处将持续进行专门指导,跟踪督办,限期办结。
鉴于建议反映的问题在全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省法院执行局协调指导处为此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迅速开展此类执行案件进行排查,对于存在相同或相似问题的案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同时,对于本级办理的涉及此类情形的案件,全力推进保全财产评估处置进度,切实解决执行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努力守护好正义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