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太谢谢你们了,我身体不好,农村茶季又忙,你们的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帮了我大忙!”申请人许某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道。
原告许某诉被告吴某等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经祁门县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宣判后,吴某尚欠赔偿款7745.6元未支付,许某多次催促被告吴某,吴某仍未支付,无奈之下,许某遂于3月8日向祁门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该案后,立即通过网络查控方式,发现吴某在某银行账户上有存款,便立即依法扣划到法院账户,至此该案执行款已成功执行到位。在联系申请人许某前来领款时,许某表示:自己身体未完全康复,现在正处茶季,家里人实在走不开,无法前去法院领取执行款。
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便主动带上领款相关材料赶往许某家中指导其填写领款手续,申请人许某十分感动,执行法官等人离开许某家时,遂出现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