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5月26日,定远法院执行干警赶到合肥市某银行,对被执行人合肥某建筑公司的银行存款130余万元依法进行了强制扣划。
2018年8月,合肥某建筑公司将承包工程项目中的土方工程分包给了定远县某土石方工程公司,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2020年11月,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经双方结算,合肥某建筑公司尚欠该工程公司工程款130余万元。后经该工程公司多次催要,其都以各种理由拖延搪塞,该工程公司遂将其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该建筑公司向该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判决生效后,该建筑公司未履行,该工程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虽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其仍未履行还款义务。5月26日,经网络查控系统反馈,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账户有一笔大额资金进账,便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因账户所在银行的归属地原因,未能对账户内的金额扣划成功。为尽快让申请人拿到执行款,当日中午11点多,执行干警冒雨赶赴合肥市某银行,依法对上述账户内130万予以扣划,案件最终也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