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纵横 > 房屋质量起纠纷 法院调解促解决

房屋质量起纠纷 法院调解促解决

发布时间:2021-06-01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多种解纷渠道,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5月26日,该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2015年9月,潘某、李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某处的商品房。潘某、李某收到房屋后,便发现房屋客厅靠墙有一处“7”字型裂缝,长度约3米。潘某、李某多次向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房屋质量问题,但一直未得到解决。潘某、李某无奈诉至三山经开区法院,要求赔偿维修损失。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矛盾十分尖锐,如果直接开庭审理判决很难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最好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案涉房屋现场做调解工作,才能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5月26日,承办法官及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现场勘察房屋情况,双方确认房屋客厅靠墙处确实存在裂缝。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深入浅出地给当事人讲解有关房屋质量的法律规定,围绕双方争议的房屋质量问题,提出了折中的调解方案和入情入理的建议,并不断沟通商量修改调整,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在现场,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当场制作调解笔录,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5/id/6068809.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