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宁国市法院调解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并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督促履行,成功消弭了邻里矛盾争执。这是宁国市法院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一个缩影。
蒋某家房屋的南面有一块田地,该田地南侧为河流。2008年,金某购买了蒋某田地西侧的宅基地修建房屋居住,二人成为邻居。金某当初在建房修路之时,在本属于蒋某田地的位置修筑了水泥埂作为边界,十几年来双方共用此通道到河边取水、用水,一直相安无事。自2020年开始,双方因琐事发生纠纷,金某砌了一堵砖墙,挡住了蒋某通往河边的必经之路,致使蒋某无法正常取水、用水,生活较为不便,蒋某遂将金某诉至法院。庭审前,法院组织双方及其代理人进行现场查勘,并在当地详细了解两家的基本情况。综合考量现场及双方客观情况之后,法官提出方案,在当地村民代表的协助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
为维持调解效果,结案之后办案法官仍时刻关注双方调解协议履行情况。眼见调解期限即将届满,蒋某一方却还未完成协议约定内容,办案法官定期督促,最终促使蒋某在宽限期内完成协议内容,成功避免了双方再次产生矛盾。一起相邻通行纠纷,在办案法官的努力调解和持续关注之下,最终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