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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李女士等23名农民工主要在商场从事前台、保洁等工作,但商场一直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并拖欠工资达21万元。执行法官通过调取该商场的POS机开户资料和资金往来明细,找到了商店的实际控制人和合伙人,并对其释法析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商场向李女士等人支付工资15万元,李女士人自愿放弃余下款项。(陶琛陈定波罗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