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祁门县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面对面释法明理,成功化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黄山市某装饰公司一直在祁门县承包装饰工程业务,2020年,该公司雇佣张某帮其做工,并向张某提前说明了结算方式,但施工完毕后,该公司仍欠余款未结清,张某经多次讨要未果,于2021年5月11日诉至祁门县法院。
法院受理后,经查看案卷,承办法官发现该起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多次联系黄山市某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向其释法明理,敦促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经多次调解和面对面明示法律后果后,黄某向原告张某承诺:2021年6月前主动履行全部劳务款18700元。鉴于被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态度,原告张某当即表示自愿撤回起诉。后经电话回访,被告黄山市某装饰公司已于5月28日将所欠款项全部支付给张某。至此,该案得以圆满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