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近日,界首市法院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促进双方当事人快速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矛盾纠纷,实现了案结人和。
2020年11月6日9时许,被告张某无证驾驶三轮汽车沿界首市沙南乡村公路自北向南行驶至某路段转弯时,与同向驾驶两轮电动车的原告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李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部门认为被告张某未取得机动车交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转弯时疏于观察、未让直行车辆等,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治疗花费数千元。因被告未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引发诉讼。
承办法官在办理这起案件时,耐心地向原、被告释法明理,按照赔偿标准详细地分析了原告的各项损失,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当场向原告李某支付了赔偿款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