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霍邱县法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5月31日该院成功执结了被执行人屠某拖欠11名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有效地维护了11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岳某、孟某等11人与屠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屠某偿还岳某等11人工资款合计76650元。判决后,由于屠某拒不履行义务,岳某等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屠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然而屠某却以人在外地务工、没有履行能力等借口为由,一直不愿意面对自己的这些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先后多次来到屠某住所地查找,均未查找到其行踪。
5月27日,执行法官再次驱车来到屠某的住所地,将刚从外地回来的屠某拘传至法院。由于屠某拒不履行义务,该院决定对屠某司法拘留15日。
屠某被拘后,其家人积极与11位申请人取得了联系。经过多次协商沟通后,屠某的妻子将筹借到的5万元打入了法院账户,下余26650元由屠某及其妻子一同书写了欠条和还款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