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5月31日,被执行人王某、董甲、陈某、师某带着23万元现金来到谯城区法院执行局,将剩余的欠款全部还清,申请执行人董某拿到执行款后,转手立即偿还了另案申请执行人的11万元,顺利执结两案。
2015年11月,被执行人王某、董甲、陈某、师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从申请执行人董某处借款25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申请执行人董某多次催要,四被执行人拒不偿还借款。
申请执行人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迅速冻结了四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8万余元,四被执行人迫于名下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压力,最终与董某达成还款协议。5月31日,四被执行人将剩余的借款23万元全部履行完毕。在申请执行人董某做领款手续时,执行干警通过案管系统发现董某在法院还有一个拖欠他人借款的案件,尚有11万元未履行完毕,执行干警立即督促董某将另一案件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