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为强化司法服务理念、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和执行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力打造一支司法为民、忠诚廉洁的执行队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明光市人民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建立起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执行110”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接警出警,及时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蒋某诉李某、时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明光市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偿还蒋某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时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6年3月31日,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因主债务人李某无偿还能力,保证人蒋某长期下落不明而陷入僵局。
5月31日,明光法院接到申请人蒋某举报,被执行人时某因午季农忙已返回家中。“执行110”火速出击,派出以执行法官、驾驶员、法警组成的“1+1+N”执行团队迅速赶往现场。仅半个小时时间,执行法官一行即赶到被执行人家中,将时某抓个正着,并强制拘传回法院。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被执行人时某当场向申请人偿还了借款本金50000元,同时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所欠利息以分期履行的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