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日前,界首法院光武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0年9月30日14时,被告陈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沿界首市新阳路行驶至某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驾驶两轮电动车的黄某发生碰撞,致黄某受伤,车辆受损。后经交警队认定,被告陈某负主要责任,黄某负次要责任。黄某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数千元,然而陈某却一直未予赔偿,黄某遂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赔偿各项损失8266.42元。
光武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承办法官引导双方从诉讼成本、个人精力等多方考量。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陈某支付原告黄某各项损失3251元,并当庭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