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将自己包装成身世可怜的“美女大学生”,在网上寻找“目标人群”培养感情,待时机成熟再骗取钱财……近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诈骗团伙成员手持“恋爱”剧本,3个月发送诈骗信息近12万条。
一、与网恋女友相识10天,转账后女友“人间失踪”
“你好,我叫萍儿,来自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2020年3月初,张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了一位女大学生“萍儿”的微信。“萍儿”自称今年刚毕业,朋友圈中发布的照片清秀美丽。聊天过程中,张某逐渐对其产生好感。
两人确立网恋关系后,张某得知“萍儿”急需用钱为爷爷治病,更是毫不犹豫地为其转账6200元。然而“萍儿”接收转账后,却突然“失联”,再也没有回复过张某。当连续多天所发消息石沉大海,张某终于反应过来,他可能掉进了一场别有用心的骗局……
与张某有着类似经历的受害人不在少数,他们在与这些“女大学生”热聊十几天后,都因她们的“可怜身世”向对方转过资金。更让受害人意想不到的是,化名“萍儿”“乐乐”“小舞”的“网恋女友”不但身份是伪造的,而且大部分都是年龄在20多岁的青年男子。
原来,这些“美女大学生”是一个以网恋交友为幌子的诈骗团伙成员,他们通过演绎“诈骗剧本”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为了掩人耳目,这些成员将社交账号包装成美女,通过社交平台“打粉”(花钱购买粉丝)添加受害人为微信好友,再按照既定的话术与受害人聊天。他们还会定期用美女照片发朋友圈,让打造的“人设”更加逼真。
在受害人的选择上,他们的目标是40岁左右的中年单身或离异男子,“这些人感情上受过挫折,容易诈骗一些。”团伙头目袁某在审理时交代。
由于“好友”众多,为了避免群发话术穿帮,袁某等人还采用字母备注方式,前一批添加的昵称前备注“a”,后一批备注“b”。
二、伪装“苦情戏”女主,上演“剧本式”诈骗
整个诈骗流程中,招揽“业务员”、租用场地、提供诈骗剧本、购买微信号与话术培训都由袁某经手操办。诈骗初期,袁某会找人制作一些女性照片和视频发布在社交平台,视频上留下手机号码,也就是作案微信号。通过“打粉”加满300个微信好友后,袁某则会将微信号分配给“业务员”按照剧本实施诈骗。
团伙成员手中的剧本主打“苦情戏”。他们利用微信号伪装成一个家境贫寒却励志孝顺的女大学生,谎称家里爷爷或奶奶得了重病,而自己没钱帮老人治疗,最终达到骗取受害人钱财的目的。
袁某团伙坦白,完成一套完整的诈骗剧本需要10天左右,所发信息将近10000条。
前4天他们会群发一些简单的问候语,比如“你好”、“在忙吗”、“吃饭了吗”拉近距离,接下来5天则会向对方嘘寒问暖,与受害人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并透露爷爷、奶奶病情严重需要花钱。最后几天,他们会以刚毕业、手头紧张而无力承担老人医药费为借口“借”钱,每次几百或几千不等。
“业务员”集体在袁某租下的“工作室”内操作,方便袁某监督进度。诈骗过程中,他们会严格按照剧本设计发布相应朋友圈,增加故事真实度与完整度。
法官介绍,很多受害人也有要求见面的,这时“业务员”会找各种理由拒绝。男性“业务员”无法发语音,他们就会让团伙中的女性代发。受害人打来微信视频,也由女性转微信语音电话接听。
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主犯最高获刑六年
法院审理查明,袁某团伙自2020年3月起实施电信网络诈骗,3个月内共计发送诈骗短信12万条。
开庭当日,00年出生的小鹏在一众被告人中显得格外青涩。小鹏交待,当时加入诈骗团伙是因为这种方式来钱快,赚钱轻松。2020年5月,他从耒阳老家赶到长沙,简单接受培训后群发一万条诈骗信息,刚骗取1单就被抓获了。
“我自愿认罪,自愿接受处罚。”庭审时,包括小鹏在内的4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与被告人认罪认罚态度,望城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作为主犯的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其他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至6千元不等。
法官提醒,当今电信网络诈骗逐渐呈现专业化、组织化、智能化、隐蔽化等趋势,往往稍有疏忽便掉入“套路”。该案的交友诈骗属于电信网络诈骗中的热点类型,不法分子利用“专业”剧本实施“流水线”式诈骗,同时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好友添加、语音转发,进而实现伪装、伪造和欺骗。面对手段翻新、技术更新的网络诈骗,最关键的是要加强预防意识,天上并不会掉“林妹妹”,凡是涉及到需要金钱来往的,应当高度重视,谨慎转账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