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评选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全省法院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3个、“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4人(名单附后)。从即日起公示5天,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如对公示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应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便核查。
联系单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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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6月7日
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机关党委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临江市人民法院
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于治国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魏 巍 辽源市人民法院干部处副处长
吴兴彦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庭长
于 婷 珲春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