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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门开庭显温情 就地调解化纷争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6月1日上午,庄严的法槌在梅河口市某小区一居民楼内敲响,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把一场司法便民的“私人订制”庭审,开到了百姓家门里。

  “没想到开庭也能上门,真心感谢高法官能谅我的难处。”

  应诉都不用跑的为民举措,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点赞。

  该案是一起因拖欠物业费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调查中法官发现,被告张某患有心脏病,行动不便,到法院应诉出庭存在困难,且年龄较大不会使用网络进行网上开庭。综合考虑张某身体情况,办案法官争得原告同意后决定上门开庭。

  开庭当日,办案法官身穿法袍与书记员来到被告张某家中,在客厅内用几组沙发搭起了一个简易审判庭。在简易庄严又温情的庭审上,按照庭审程序,法官释明了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并组织双方对拖欠物业费及滞纳金等争议焦点开展举证、质证和辩论、调解。因双方争议问题不大,庭审历经40分钟顺利调解结案,张某同意今年年末支付物业费11047元。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不断深化服务举措,积极践行为民实践活动,把应诉上门的服务理念融入进开庭审判中,通过上门开庭就地调解,彰显了司法温度和为民情怀,切实解决百姓的急难愁盼,提高了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6/id/60860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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