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太感谢您们了,原本以为我辛苦了二年多的血汗钱要打水漂了,没想到竟然被执行回来了!”。6月7日,当拿到26000元执行款的刘某紧紧握着定远县法院执行法官激动的说道。
2018年2月,家住定远县大桥镇的刘某曾在张某所承包建筑工地帮其看工地,双方约定每月工资2000元,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张某尚欠刘某工资36000元,因工程老板张某迟迟不支付工资,刘某多次讨要无果后,无奈之下,刘某只好其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谁知,张某在支付首批10000元工资款之后,就不再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兑现,该院对该案优先执行,2021年6月7日清晨5点多,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张某堵个正着,在准备将其拘传至法院时,终于意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的张某瞬时认怂,主动要求履行。最终,在执行法官的教育批评下被执行人张某将拖欠的工资款当场交给申请执行人。如愿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的刘某,十分感谢法官的高效执行.